
回顾往生,女子之魂喃喃道:“我不知是该感谢你,还是应该责怪你!前世你让我遇到那么多的折辱与痛苦,却让我失去这部分痛苦的记忆……”阎君笑而不答,女子之魂只得下殿去了。
接着,又换男子之魂前来发难:“你这是早就高计好的,让我眼睁睁的看她受苦,却一点也不能帮助她!”
阎君笑道:“你不是说,只要她开心,你甘心做一双平凡普通的眼睛么?都说人心不足,这仙家的心,一沾了情爱二字,也变得贪了么?再说了,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对她,我还算手下留情了!”
男子之魂默默无语,阎君趁机道:“现下你有两条路可选,一是乖乖做你的眼睛,还是那样无声无息,无可作为;第二条路吗?”阎君沉吟片刻,“不,不行,此事关系重大,我得仔细考虑之后再说!”
男子之魂刚有一线希望,当然不肯轻易放弃,一再要求,阎君却并非一般神仙,简直是铁板一块,最后,因了要随那女子之魂下世轮回,只得愤愤去了,孰料就因了他心中的嗔意,这一世,她的眼睛……
“什么纸醉金迷?什么夜夜笙歌?什么灯红酒绿的大上海?我看,倒不如我们乡下!”茵茵又喝多了,在那里骂天骂地。
也是,这里不是大世界,只是一个三流的小舞厅,虽然昏暗的灯光下,那些“布景”也显得“金壁辉煌”,但是仔细看去,却有些破败的况味。
大凡有点钱的客人,也不会常来这里,大心有点姿色的舞女,也不会久困此处。
茵茵除外,因为她是老板的“干女儿”,她不在这里撑台面,这个摊子谁来管?放着外面好好的花花世界不能去玩,大把大把的有钱公子不能去结识,茵茵经常不开心,经常借酒装疯。
红兰就不同了,她有什么资本呢?老板之所以给她几个钱养着她,不外乎是因为这里实在没有什么舞小姐,再加上,茵茵喜欢红兰。
茵茵常与红兰开玩笑:“红兰,红兰,又红又兰,像一支红蓝铅笔,你说,你哪里红来哪里兰?”
红兰苦笑,“红兰”这名字叫起来是不好听,但总比什么梦露曼娜的强吧?自己本名黾洪佑蓝,改成“红兰”,也算没有忘本。
“我怎么不是又红又兰?嘴唇抹得红通通,眼圈画得蓝汪汪,不是红兰,又是什么?明天我穿一件红上衣,一条蓝裙子,那才是真正的红蓝铅笔!”红兰嘴上凶巴巴,但眼里唇边都是笑意。
是的,红兰生得的确不美,个子虽然不低,但却没有时下流行的水蛇腰,削肩膀,微微有些胖,自诩走的是“丰腴路子”,只是与瘦小些的客人共舞时,她总是把客人搞得团团转。
五官模糊,没有什么特点,反正都是画出来的。
只是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虽然不时闪动着睿智的光芒,却因了那男子之魂的愤愤,扭曲成了一大一小,原本是一双秋水眼啊,现下,倒成了子母灯。
红兰却不以为意,只是不经意间垂下额角发丝,遮掩一下,这几缕原本是“遮丑”用的头发,却给她平添了别样的味道。
红兰与茵茵不同。
茵茵是乡下女孩子,跟了小姐妹们来大上海做工,只为了一双红皮鞋,便下海做了舞女,又认了这里的老板做“干爹”,如今,她的鞋柜里随处可见的是各种款式的红皮鞋,可她却碰都不碰,难得穿一次,似乎这些,仅仅是她的收藏,而收集这些红皮鞋,则成了她的一种嗜好。
红兰是地地道道的上海人,出生在一个小小的弄堂中,不知为了什么,自她懂事就没有见过爹爹姆妈,她一直跟着奶奶生活。
奶奶是一个严肃的小个子女人,每天只是抿着嘴唇做生活,她靠着替别人缝缝补补旧衣服把红兰一点点拉扯大,直到红兰长到十六岁,奶奶灯尽油枯,终于去了。
奶奶一生好强,从未向生活低头,红兰,却没有能做到这一点。
给奶奶办后事,已是家徒四壁,她虽然识字,但在那个时候的上海,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要想养活自己,除了出卖青春,还能做什么呢?
辗转了两年的时候,她终于做了舞女,不过,也正是因为没有几分姿色,红兰倒是没有碰到对她有什么非份之想的男人,结识了茵茵后,她们两人感情很好,有时她入不敷出时,多亏了茵茵贴补。
这天,照样装扮起来,红兰坐在后面,听着前台咿咿呀呀传来的歌声,那歌女懒洋洋的唱道:“乌云散,明月照人来……”红兰伸头向外看去,仍是漆黑一片,狂风四起,看来,是又要下一场大暴雨了,平常的好天气,这个小舞厅就没有什么客人光顾,现下这种天气,干脆回家,洗洗睡吧。反正也没什么客人,索性来到前面,选了一张台子坐下。
茵茵的心情,却没有被这坏天气所影响,一直在她耳边絮絮的说道:“你知道不?那些大一点的舞厅,一般的舞小姐,一天的收入,就抵得上你半个月,那里的客人,也是又多金又大方,人还长得帅……”
红兰斜睇她一眼,道:“要去那种地方,也得先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吧?宝马香车,自然要配玫瑰花一样的嘴唇,蔷薇花一样的面颊,像你,还差不多,我到了那里,只能乖乖坐在墙角,一个人坐到天明了,哦,不,也许会有人来理我,舞厅老板会派大班来,扔一张钞票在我脸上,小姐,拜托你回家照照镜子再来好不?这点钱你拿去,算是车马费,不要吓跑我的客人!”她学得绘声绘色,茵茵笑得都软了,整个人倒在她的杯里。
两个人正在笑闹间,红兰忽然觉得有些异样,回头一望,但见一个面色有些苍白的年轻男子一双眼灼灼的,正望向自己,红兰在心底一声轻笑,那男子却向她挥了挥手,站了起来,走到二人面前,唇边含笑,开口道:“不知小姐可赏光,一起跳个舞?”说着,优雅的伸出一只手。
虽然那男子的笑容让红兰有一种晕眩的感觉,她仍心知肚明,这人,要请的,是茵茵,她推了推为这男人俊美容颜而失神的茵茵,在她耳边小声道:“这人,是不是从你说的大舞厅来的?”说着,推茵茵起身,自己则更往椅子里面缩去,找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窝在那边,看俊男美女双双起舞,毕竟,这个小地方,很少见到这么帅且这么有风度的男人,再配上茵茵的美丽,真是珠联璧合啊。
左手擎着一杯红酒,右手夹着一支烟,虽然对烟酒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但红兰仍是一副十足十的舞女扮相,除去自身条件不理想外,红兰的表现,却是相当的“敬业”。
都说酒至微醺,花看半开,灯下观美人,也许是对这个帅气的客人非常满意,茵茵在这昏暗的灯光下,竟显得明艳不可方物,美女就是美女啊!红兰在心底低叹,自己这辈子,也别想有她那般迷死人的风情了。
摇摇头,再倒上一杯酒,又掏出一支烟,夹在指间,低头找火的时候,一只手从后面伸来,摁住了她的手,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我一向不反对女人吸烟,而且,你吸烟的样子还有几分动人,但是,我怎么看你,都不像是坐在这里,吸烟等男人的人。”
红兰不愿回头,准确的说,是懒得回头,男人嘛,推开窗子看看,外面的男人,就像天上掉下来的雨点一样多,不,甚至比雨点还多,只是,好的,又有几个?
不如就这样,和茵茵一处混着吧。
可那个男人却没有打算放过她,他走过来,斜倚在桌边,从手上端起她的酒杯,喝了一口:“你左手烟,右手酒,倒让我想起了一句词,”她仍不扭头看他,这人倒不觉自己无趣,仍接着道,“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
正说着,茵茵和那脸色苍白的男子一曲终了,回到台边,正巧,那男子在红兰左手,茵茵的舞伴,在红兰右手,借着几分酒意,红兰左手一指:“左牵黄”,右手一点“右擎苍”!说完,自己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茵茵不解其意,倒是和她跳舞的男子反应奇快,笑道:“奇哥,我虽然成了猎鹰,但比起你来,却是天上地下,你只能混个阿黄了!”
那个被叫做奇哥的男子并不生气,淡淡道:“没想到,我们因为避雨来到这小地方,却还真大有收获!”接着,他转动红兰的椅子,让她面对自己,道,“我叫曹奇,这是我二弟,赵飞。不知两位小姐怎么称呼。”
红兰只觉得他的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摄人的气息,他长得,比起赵飞来,真可谓是天上地下,但只要他站在那里,就光芒四射,赵飞的锋芒,全被他压下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红兰方发出声音:“她是茵茵,我叫红兰,都是这家舞厅的舞女,这样介绍,你们满意吗?”
曹奇点点头,微微眯起了眼睛:“我记住了,看来,以后,这种小地方,也不能放过!”
那天晚上,赵飞一直在和茵茵跳舞,红兰好像一直在和曹奇喝酒,他的话并不多,她也好像在赌气一样,两个人一言不发,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酒,以致于第二天老板破天荒的给了红兰一大笔小费,因为她和那个家伙几乎把柜台里所有的红酒都喝光了。
是的,红兰只喝红酒。
那两个男人临走时,都留下话,说,一定会常来的,红兰虽然几乎有些醉了,可她的心底,仍然有一丝清醒,赵飞,也许还会再来,而那姓曹的,则不会再来了,因为,红兰不是茵茵,红兰的心里,对男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奢望。
果不其然。
自那天之后,赵飞偶尔会来坐坐,要不,就在她们结束一天的“工作”后,请她们吃夜宵。
起初红兰不愿夹在中间,总是推脱,可是禁不起不住茵茵和赵飞的苦劝,只得和他们一起出去了几次。而恰恰正是这几次外出,更是让红兰看清了他们两个人的状况。
茵茵是容光焕发,一脸找到梦中情人的幸福小女子模样,赵飞倒是不动声色,每次都以与红兰斗嘴为乐,这往往让红兰极为不屑,一个大男人,总与小女子斤斤计较,有什么意思!偏偏赵飞不觉得,虽然有时气得直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仍是屡败屡战,哪怕被红兰气得面红耳赤,下回仍请她一起出游,好像红兰几天不说他几句,他就浑身痒痒不得劲似的。
这天赵飞又在门口“站岗”,红兰一见,把茵茵向他一推,摇摇手道:“快把这小女子带走,谢天谢地,有你来接我的班,总算能让我轻松一会儿了!她一整天叽叽咕咕的,烦死人了!”
茵茵轻笑道:“不会吧?烦我还总和我在一起!”
“我是怕你荼毒别人的耳朵,幸好我的神经比较坚韧!”红兰突然转向赵飞,看来也不准备放过他了,“你最近和茵茵走得很近,你只道我们是舞女,可是我们也是人,也有感情的,你要是有心呢,就请上前一步,无意呢,现在就请你向后转!”别看她嘴上如此不客气,她也是心里在替茵茵着急,眼见茵茵一幅小妮子春心已动的样子,万一赵飞哪天突然离开,她该怎么办?哪怕自己嘴上刻薄些,但也要帮好友探探这赵飞的口风,毕竟,这么长时间了,都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看他双手修长,似乎是个公子哥儿,但以红兰这些年的阅人经验来看,他并不简单。
赵飞没有料到红兰会突然发难,他一下子愣住了,不知该怎么回答,红兰一见,伸手拉回茵茵,淡淡道:“那么,你先回家去,清醒一下,搞清楚你的状况,如果你有心,就再来找我们,无意的话,就不要再出现了,毕竟,我们只是舞女,不配高攀你这样的朋友!”
说着话,不顾茵茵的挣扎,硬拉着她向另一个方向走了。
也许是被她黑着一张脸吓到了,走了半天,茵茵才轻声问道:“红兰,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红兰仔细一看,可不,自己一腔激愤,只顾生气,竟然走错了路,也好,索性去路边小摊买了几样小菜,又买了几瓶酒,拖着茵茵回到自己的小屋。
昏暗的灯光下,两个卸去浓妆的女人对面的坐着,桌是摊开的小菜,手中,是红似血的杯中酒。
两个女人,都有了几分酒意,红兰幽幽道:“茵茵,你可知道,我们女人,宁可把一颗心,丢到街边去喂野狗,也不能把它送给一个浪子,尤其是如你我一般的女子!”
“你我怎么了?你我就不是女人了?”茵茵有些不服。
“不错,我们是女人,可我们却是不同的女人,我们在男人堆里打过滚,什么没有见识过?没有见过的,唯有男人的一颗心,一颗真心!茵茵,不要怪我阻拦你与赵飞,依我看,他对你,还未曾忘情,有些时候,暂时的分离,是为了将来相处得更长久,更何况,你总要看到他的一颗心,才好把自己的心交出去吧?”
“你真是样样都要精打细算的上海女人,我不,我不像你那么有理性,我只爱他,爱他那张俊俏的脸,别的,我什么也不管!如果他再来,我就和他说,要搬去和他一起住!”
红兰摇头,为爱执著的女子,再精明的,也会变成傻子,劝,是劝不住的,算了,就让她去吧,反正不论发生什么事,自己都会守在这里,做她的后盾,为她开解。
果然,赵飞有整整三个月没有出现。
茵茵由开始的期盼,开始埋怨,埋怨红兰吓跑了他,后来,索性躲着她不再和她讲话。
终于,红兰把她堵在小屋里,对她说:“我知道你恨我,只是,我真的怕你受到伤害,茵茵,长痛不如短痛!”
茵茵苦笑道:“我宁愿被他伤害,因为我可以靠着回忆我们在一起的快乐,继续生活!”
红兰心想,这女人,真是中毒太深了!赵飞怎么就和鸦片一样,让茵茵沾上了,再也放不下?
可是不管怎么说,两人总算是和好了,虽然并不如初。
三个月,一百天,一夏将过,绿叶已黄,茵茵是度日如年,红兰的日子,也不好过,看着好友像夏花一样渐渐在初秋枯萎,红兰的心里,更比茵茵要难过上三分,这世间的男子,怎会如此薄情呢?当日里日日嘘寒,夜夜问暖,如今,却真个不闻不问,难道,男人真的怕给女人一个承诺?你薄情也好,多情也罢,为何定要出现在我们姐妹面前,坏了我们的姐妹情呢?有时也想想,幸亏自己样貌平凡,不然,再和茵茵喜欢上同一个男子,那岂不是天都要塌下来了?
胡思乱想着,还得巴巴的求着茵茵与她同行,一起走出门外,不用四下张望,那个像电线杆子一样戳在那里,英俊的脸上挂着无害笑容的男子,不是赵飞,是哪个?他站在那里,不用说话,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偏偏茵茵近来不思茶饭,人都变得迟钝了,竟然没有注意到,心与神,都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一见到他,红兰先是一喜,又是一忧,喜的是这赵飞终于出现了,忧的是,谁知这家伙对茵茵有几分真心,能不能对茵茵用情专一呢?
她只顾盘算,根本没有注意,在赵飞的身边,还有一个人,一直在默默的看着她。
不错,那人,便是曹奇。
没想到,茵茵这个舞女,还会有这么大面子,竟连曹奇也来了,不过,不知他此番前来,到底是什么用意。
红兰一直在想,不知赵飞这回,会对茵茵说些什么,谁知,他可倒好,仍是一派没事人的样子,仍是把她们带到以前常去的小摊吃宵夜,红兰没有开口,茵茵也是因为突然,一时之间没有什么反应,赵飞仍是有说有笑,说一些不相干的话,似乎这三个月的时间,没有一丝空白。曹奇,仍是那幅不阴不阳的鬼样子,这个男人,就算他心里有一座火山,他的面上,仍是七情不动。
好了,宵夜吃的无滋无味,倒是从些由三人行变成了四人帮,不但赵飞从此常来常往,曹奇也时不时会出现,虽然他一出席,大家的笑声似乎都被压制住了,但他就是没有自觉,不觉自已煞了风景,只有红兰,觉得自己这个灯泡,就算再亮,瓦数也高不过曹奇。
这样四人出行的日子,倒也没有什么不好,一段时间之后,暂时是风平浪静,红兰只是在心里暗暗为茵茵着急,赵飞的再次出现,只有让茵茵对他更加着迷,纵使,他依然未曾给她任何承诺。
四个人一起出去,仍是红兰与赵飞斗嘴为多,茵茵渐渐也恢复了活泼本性,曹奇有时也会插几句嘴,嗯,小小的团体,开始有了另一种氛围。
只是,红兰觉得茵茵有了心事,虽然她什么也没有说。
红兰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与赵飞的话多了些,毕竟,茵茵是真心对他,毕竟,赵飞生着一张英俊得脸孔,同时,又很风趣。
于是,自觉不自觉的,再有四人同行的机会,红兰总是一身随意打扮,话,也显然不如以往多了,直到有一天,赵飞如同往常一样借题发挥,想再与红兰斗嘴时,她只是抿嘴一笑,并不说什么,茵茵反应也很快,把话接了过去。红兰以为自己做得隐蔽,不想曹奇目光闪动,特别的看了她一眼,红兰眼帘低垂,假装没有注意到,可心里却觉得此人,倒是粗中有细。
这天,又是“上班”的时间,同样,客人并不是很多,茵茵和红兰相对而坐,只听大门一响,呼啦啦进来一群人,红兰学着大班的口气:“还不快些打起精神来,客人来了!”她那喜出望外的样子,真是惟妙惟肖,茵茵也不由被她逗得笑出声来,正待回她一句,忽然觉得这一大队人马冲着她们这边就来了,心里正自纳闷,却见红兰的面色已经变了,回头一看,只见身后站了一大帮人,为首的,是一个女子,乍一看,倒看不她的年纪,只觉得浑身上下金光闪闪,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那女人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红兰,不屑的撇撇嘴,再看向茵茵,不由得心头火起,冷笑道:“我倒是什么样的人物,果然是个小妖精!要不怎么奇哥一天到晚魂不守舍的?”
茵茵一听,不怒反笑,开始以为她是为了赵飞而来,没想到却是为了曹奇!于是开口道:“我想你是误会了!”话还没说完,那女子上来就是一个耳光,口中还恨声道:“我不与你这没有廉耻的女人对嘴对舌!”又回头命令手下,“你们还不动手?难道要我亲自收拾她不成?”
眼见那帮手下如狼似虎的就上来前来,红兰上前护住茵茵,大班也跑过来,央求道:“这位夫人请息怒,我们这里原本就是客人们来玩的地方,客人要来,我们难道不请进来,还能把人给赶走不成?再说,我们还要做生意的,夫人还是回家,管好自己的家里人吧!”
那女子一听,更加怒上心头:“我就是管不住家里人,才来教训这小狐狸精的!今天我要不打她个半死,绝不善罢甘休!”
眼见这个女人已经气得快要发了疯,红兰一边挡在茵茵前面,一边大声向大班道:“还愣着干什么?茵茵可是咱们这儿的顶梁柱,她要是有个好歹,看你们怎么向老板交待!”那大班似乎才回过神来,招呼几个侍应生围在茵茵周围。
红兰接着对那个女子道:“我不管你是那姓曹的什么人,也不管你究竟有何种身份,今天,有我在这里,你休想动她一根汗毛!”她说得斩钉截铁,说完话,抄起面前的一个铁制烛台,面对着那个女子,以及她身后的那一大帮人,她毫无惧色。
结果,当然是一场“混战”。
茵茵只是扭伤了脚,红兰的脸上,不知被谁的棍子擦伤了一片,本来就是圆圆面积的脸,再肿起来一块,两只眼睛,更加显得一大一小了。
红兰家的小阁楼上,灯下。
茵茵正细心的为红兰擦拭伤口,虽然很疼,但红兰拼命的忍住,因为,一向以来,虽然两个人一直是相互依赖,但红兰似乎一直在不知不觉的保护着茵茵,就像,一个姐姐,或是,一个兄长,红兰也无法说清这种感觉,只是觉得,茵茵的事,就是她自己的事情,不,好像是比自己的事情还要在意。
正是由于是为了茵茵受的伤,她更不能在茵茵面前表现出疼痛,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茵茵说出的话,让她的心,比伤口还要疼上一百倍。
茵茵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我想,以后,我们不能再这样在一起了?”
红兰一惊:“为什么?”
“我一直奇怪,赵飞为什么从来不愿给我任何承诺,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因为我的身份,我只是一个下贱的舞女,可是,从今天的事看来,他这么做,是为了曹奇,因为他对我,也有好感,男人为了兄弟之情,往往会牺牲他心爱的女人,所以,我决定洗手不干了,我去和他说,搬去和他同住,这样,我也表明了态度,曹奇也不会再成为我们中间的鸿沟了!”
红兰没有想到,多年的朋友,竟敌不过这“洪水猛兽”般的一个爱字:“你决定了?是不是,以后,我们都不再来住了?”
茵茵绝决道:“我想,恐怕,是的。我想,既然离开,就走得彻底一点,你的伤,养几天,大概就没有事了,这里是我的一些积蓄,留下给你用吧。”
不等红兰说什么,她转身走了,去找那个让她痴迷,让她思念的男人了,只把红兰一个人,丢在了无边的寂静中。
茵茵走了,就这样消失在红兰的生活中,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红兰不知道自己心中是什么感觉,只是从那一天开始,她发现自己开始长白头发,就在额前的发际处,不多不少的那么一缕,拔去了,过几天又长出来,后来索性罢了,不去管它。
伍子胥一夜白头,红兰竟也仿效了古人,她暗笑自己多情。
茵茵走了,舞厅的生意更是每况愈下,红兰撑了一段时间,实在不好做下去,于是,随便找了一间酒巴,做起了女招待。
那个年代,如果说舞女等同于交际花,那么,女招待,似乎就更低三下四了一点,想要对舞女搂搂抱抱,要先付钱,而在酒巴里,只需要上一杯酒,就可以对女招待动手动脚,摸摸捏捏。
幸亏红兰容貌平凡,就连醉汉都不怎么招惹她,她这才在这里平安无事的做下去,虽然,比起其他漂亮的女孩子,小费是少了许多。
只是无聊。
天天都是上晚班,白天做些什么呢?偏偏红兰是个精力旺盛的人,即使晚上做事累个半死,小睡一下,也就没事了,这漫长的白天,真是不知如何打发。
以前的时候,总是陪着茵茵逛商店,现在自己一个人了,去做什么呢?
买衣服?酒巴招待有统一的服装,再说了,又不是什么美女,何必丑人多做怪?
这样无所事事的白天,让红兰真是说不出的难过。
最后,也许是因为她略识一些字,也许是因为她平凡的外表,终于找到一份帮人带孩子的工作。
主人家姓宋,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还没有到上学的所纪。
宋先生似乎在一家银行做事,从来没有见过宋太太。工作时间朝九晚五,正是宋先生不在家的时候,中午就和孩子们一起吃午饭。
红兰当然隐瞒了自己在酒巴工作的事情,宋先生只见一个平凡安静的女孩子,哪能晓得她还有这样的经历?他一个男人家,带着两个孩子,又有公事,自是万分操劳,只求有人能搭一把手。家里倒是有一个佣人,只是总是给孩子们讲大老猫之类儿童不宜的故事,吓得那小妹妹经常晚上噩梦连天,一定要爸爸抱着才肯睡去,一天两天还好,时间一长,让他烦不胜烦。
找到了新的工作,红兰只觉得万分兴奋,只是,她没有想到,这两个孩子竟也十分难缠。
第一次见到两个孩子,一个穿着小西装背带裤,小皮鞋,另一个,穿着粉色纱裙,像一个洋娃娃,红兰还道,多可爱的两个孩子,谁料想,大人一走开去,就完全变了样。
男孩子小文直冲到她的面前,握紧拳头道:“你是来给我们当妈妈的吗?告诉你,我们有妈妈!我们就不听你的话!”
小女孩叫小清,她歪着头,打量了一会儿红兰,细声细气道:“你要是想当我伞兵 妈妈,还得长得再漂亮一些才好,可是,你还得长多少年才能变漂亮呢?等你长漂亮了,也许我们已经长大了,你当不成我们的妈妈了!”
红兰哭笑不得,半日方道:“我不是来给你们当妈妈的,我也不想给你们当妈妈,你们自然有你们自己的妈妈,她现在不是不在家么?我只是替她来照顾你的!”
小文还没有什么反应,小清一下子抬起头,发出尖利的哭喊声:“我不要你!我要妈妈!我要妈妈!”
她一哭,倒好,小文也开始拿起手边的东西乱扔,把房里的东西丢得乱七八糟,z工兰几时见过这样的阵势,上前想哄小清不要哭,却被小文扔过来的个墨水瓶砸了一下,虽然力道不大,但那瓶盖没有拧紧,一瓶红墨水泼了她满头满脸,乍一看上去,就像流了一头血一样,甚是吓人。
小文一见闯了祸,也大哭起来,小清一见红兰的样子,更是吓得大声哭叫,嗓子都喊哑了!
红兰顶着一头墨水,呆呆的站在当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哪里是两个孩子,简直是两个小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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