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预感这一个将会是最后一次,而死的人也许就是他自己。他知道根本摆脱不掉,也就不打算无意义地逃避这座城市,而是索性大大方方地到石冶来,在这一刻他才强烈地感受和理解到刁梓俊濒临死亡时所作出的抉择,将骨灰埋在碑林,这里是他们这些人的最大归宿,他们是属于这里的。
他只是轻轻回了一下头,猛然看到了她。她凌乱的头发溢发着的气息与学校周围久久驱之不散的诡异腥气别无二致,目光中充斥着无法抑制的慌乱,失魂落迫,跌跌撞撞,根本没瞧见眼前还有一个人。金天闯本来勉强平静下来的心又再度翻搅起来。
十年之前,他比现在更幼稚,更纯粹地表达爱憎情绪,而就在那时,岳瑶是他认为的“一生”中最大的追求。当时学校有明文规定:师生不能存在亲属关系,因此岳瑶不归岳衷怀教,而是与他分到一个班,归曲青婷管。她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能引起所有男生的注意。但之所以激动并非十年后的重逢,而是他听说岳瑶已经是本市晋达公司董事长最有希望的候选人之一,这令他突然产生了可怕的想法:会不会是她杀害了刁梓俊,然后趁着刑坤倒台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位置?金天闯从谭敬奇的话里知晓,岳瑶是很支持扳倒刑坤的。
就在金天闯迅速收敛膨胀起来的情绪,并打算要转身离开时,岳瑶很及时地发现了他,说了声:“你看不见我吗?”金天闯“呵呵”一阵傻笑,转过面孔装憨:“嘿嘿,你还能认出我?”
“金天闯不是吗?你跟敬奇是好朋友,对吧?”谭敬奇的姓被摘去,令金天闯仿佛被摘去了脑袋,蔫蔫地回答道:“啊,对,对……”又没话找话地问:“那……你来这儿干什么呢?”
“没什么,不知不觉就来了。”金天闯觉得她的口吻平淡得出奇,脱口问:“怎么?你还觉得这儿挺值得留恋啊?”岳瑶很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同时脖颈极不自然地绕了个弯,脑袋斜斜地一歪,随即又回归原位,非常缓慢地问:“请我吃碗馄饨吧?”金天闯心里一喜,眉毛跳起来了:“你要吃馄饨?好啊!好啊!”岳瑶是烟州城的公主,有权有势,好东西应该没少吃过,自己总结过去追她失败的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不像谭敬奇那样有钱也肯花钱,现如今她只要求吃碗馄饨,已经是送上门的暗示了,自己再怎吝啬,总不能将这机会也拒之门外吧?况且他现在虽仍不如谭家,但好歹也算是个小康了。
校内的小灶不会因曾经惨死过两名小贩而收摊冷清,利益赋予了他们无与伦比的超常勇气,也不会受到学生们都回家的影响,学校与教师们的家都连在一起,任何地方都永远不会缺少贪吃的孩子。
不过对于金天闯而言,尽管事隔十年,这馄饨仍难以下咽,所以他只买了一碗,递给岳瑶,看着她吃。岳瑶夹起一个,并没递进嘴里,而是用力一挤,里面的大白菜与少得可怜的肉末碎裂迸出。
金天闯不禁笑了一下,想到小灶是石冶一中里最贵也是东西最好的摊点,却仍是这样吝啬,荤腥只是隐约可见。十分讽刺的是,初三下半年足足有一个月时间,小灶不论包子、馄饨或是菜里都充满了肉,且并非白花花的肥肉,而是精瘦猪肘。但很反常也很正常的是没有一个肯去吃,因为大家心照不宣:几天前的一场大屠杀,学校饮恨含冤,将辛辛苦苦养起的,比学生不知珍贵多少倍的两百多头瘟猪全部活埋。深更半夜,总会有猪肉贩子悄悄越过高墙,将半腐烂的猪尸挖出来,拖去黑市去贱价卖掉,以致于市场猪肉过剩,通货膨胀。那是一个非常时期,而现在又恢复了正常。
岳瑶吃着吃着,突然问:“你喜欢我吗?”金天闯大愕,愣了好半天。不论按岳瑶的人品还是背景,他都不能说不,但烟州这个地方太令他厌恶,自己的愿望是携四百万去另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岳家拴在这儿一辈子,反正自己有钱了,想要什么样的女人不有的是!他迟疑了少顷,回答:“那是以前。”
“现在呢?现在不了?”岳瑶虽然在追问,语气中却没有多少期待的成分。她叹了口气,说:“是啊。当初整整一个班级,甚至大半个级部,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很喜欢我。可能坚持到现在的……”
“敬奇。”金天闯很高兴自己有这个能充当话题的好兄弟,“敬奇就是这样的人。”
“他那是喜欢我吗?”岳瑶淡淡地说,“我如果不是岳书记的女儿,他会喜欢我吗?”
“你可不能这样说!”金天闯的手不知所措地上下胡乱比划,“那照你这样说,这世上就没有人……”
“有!至少有一个!”岳瑶目光一顿,继而得意又有些伤神地说,“于水清!”